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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一
对主角来说微不足
的财
,换来看透一个人的秉
其实还是很值得的。
小量的到是没事,比如几十克,哪怕几百克都没什么。
如果走**的话,你觉得以主角的能力会没有应对的办法?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主角不想惹事,大不了在提供单据证明自己的项链是有合法来历的之后,闪人就是。
你难
就没想过,那些考验的用
?!
更别说,我书中也写
了主角有着想拉拢黄鑫的意思,你别告诉我这一
也没能看
来啊…以前我总能看到,某
时空穿梭类小说的主角,拿着从古代
来的大量黄金,原来直接去找私人金铺卖掉的情节。
这
从网友变为好友的情况,我想并不少见吧。
这其实就是一个对对方人品的考验。
而关于考验的情节我都是写在了明
,这位楼主居然没能看
来,我实在是很无语。
就像贴
里回复的书友说得,主角一个外地人,是找一个知
知底,了解对方家里情况的当地人帮忙去卖项链的好。
咱不说那一万块的租房钱,就说那条价值不菲的项链。
而且,那位楼主一定没看到,主角当初在来哈尔滨之前就事先划了一万块给黄鑫,请对方帮忙租房用。
主角可是有购
单据的!
能看懂,自然会明白我这么写的用意。
到时候只要先暂时退让,然后等后面有了异能,再把场
找回来,岂不是什么事儿都解决了。
而后来通过黄鑫去卖那条项链,还有再后来送的那块伯爵表,同样也是考验。
还是主角自己一个外地人,拿着价值不菲的项链去找黑市渠
卖掉的好?相信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知
该怎么选择吧?
实在看不懂,或者还是觉得这样不合理,我也没办法。
毕竟写作从某
程度上跟烧菜一样,众
难调是无法避免的。
这个真心不安全啊!
一旦黄鑫有什么不规的行为,直接把单据拿
来,
本不怕对方私底下举报东西来路不明之类的。
谢谢!
最后,对那些帮忙回应的书友,温柔在这里表示十二万分的
谢。因为没有你们的支持,本书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成绩。
可你拿着几公斤甚至几十公斤去卖,那就是找死啊!
方说一开始的租房
,如果是主角自己租的话,很难租到价廉
,而且各方面都很满意的。
所以,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特意以考验的方式,让黄鑫去帮着
理一下主角的财
,结果,反到是让你觉得主角很废
。
好吧,说了这么多也足够了。
不说后面主角有了异能,就是没有异能,光凭着穿越的能力,将上门找麻烦的人全都整失踪了会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