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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本书中和作者大人公开叫板是一件极不明智的事,所以丁逸也不敢
究下去,只得在肚
里埋怨了几句就作罢。
其实丁逸想去搭讪,并不仅仅单纯因为这个女孩的
丽——
丽的女孩丁逸见得多了,通常都是女孩去搭讪他而不是相反。而丁逸今天却想搭讪这个女孩,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女孩就是丁逸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那
型。
如果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的话,丁逸或许真的就会主动上前搭话了。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他的潜意识却在极力促使他去这么
——去和这个女孩搭讪,要来她的电话号码,约她
来吃饭,
而再向纵
展,最后,成功地将她泡到手。
并且是丁逸内心里最希望得到的那一
类型。
为什么不让我早
见到你呢?为什么不让我在和方然确立关系之前就见到你呢?
在看清这女孩的面孔时,丁逸似乎被电击了一下,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
引到她的
上。就在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已经喜
上了她,还是“
”地喜
上了她。
虽然主动去和陌生女孩搭讪并不是丁逸一贯的风格,但他却想为了这个女孩放弃他的惯有风格。丁逸也知
,斯文装派现在不
行了,不如把自己的风格改为情场野兽派吧?他在心里鼓励着自己。
女有各
派,比如说有复古派,有现代派,有纯情派,有婉约派,还有野蛮女友派,吃饭
决不自己付钱派等等等等,这个女孩和方然就属于不同的
派。
此时丁逸的想法和这个酒痴的想法是一样的。所以在
我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啊,为什么你不好好照顾我呢?为什么你不早
安排我和这位姑娘见面呢?
她的
丽让他有
想上去搭讪的冲动。
丁逸
前一亮。呜呼这女孩果然是个
女是也。妈妈咪呀,而且是那
让人过目不忘的
女,丁逸的心里不由得惊叹了一下。
这难
就是丁逸期待已久的一见钟情?
比起丁逸的现任正牌女友方然,这个女孩和方然相比,虽然两人都是百分之百如假包换的
人,但却各有特
,款式不同。
这个“
”的程度究竟有多
,由于作者大人没有随
携带
尺,因此也未能丈量清楚
达多少米,不过本书是一本小说,也不是什么科学读
,所以也不求
确,差不多也就行了,所以我们只需要知
丁逸第一
看去就“
地”喜
上了这个女孩就可以了,至于有多
,
达多少米,甚至是多少公里,本书不
考虑。
在这一刻,丁逸在责问着上天,同时,也在责问着作者大人。
至于这个女孩属于什么
派,方然又属于什么
派,由于作者大人一向
犷,对于女
的
派研究不
,所以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有一
却是毋庸置疑的——这个女孩的
派,正是丁逸梦寐以求的那
。
女孩越走越近,能看清她的相貌了。
看清了她的面容,丁逸竟然有
不过气来的
觉。
就像一个生
嗜酒的人用尽全
力去寻访某
传说中的
酒,想去品尝它,但却始终没能找到,让他以为这
酒只是一个传说,今生再也不会见到时,他却得知自己已经
度酒
中毒,只要往他嘴
里滴上一滴酒
他就嗝
,一闻到酒的气味就会
厥,他不得不断了对
酒的非分之想,而此时,这
传说中的
酒却
现了。你说,在这
情况下,他会不会埋怨造化
人?为什么不在自己没有
度酒
的时候能现这
酒呢?
虽然丁逸和方然现在仅仅是男女朋友关系,又没有结婚,他和方然之间并没有法律的约束,一个未娶,一个未嫁,都算是自由
,再说,即便结了婚了有了法律的约束,还可以选择离婚嘛,但丁逸到目前为止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认为自己已经和方然确立了关系,既然两人已经生了实质上的关系,已经生了圈圈叉叉的事,就应该相互负责任,就不该再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所以当他在看到这个迎面走来的
女时,他对上天和作者大人充满了怨恨。
恨不相逢未嫁时,这是丁逸看到这个姑娘时脑海里适时
现的一个成语,这个成语非常恰当地反映了他此时的心境。